OB电竞·(中国)官方网站会费管理办法
为做好OB电竞·(中国)官方网站(以下简称协会)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根据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收缴会费的有关规定和《OB电竞·(中国)官方网站章程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按规定、按期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。
二、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应本着遵章守法、量入为出、厉行节约的原则。
三、会员于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,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纳当年会费。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的会员交纳全年会费,6月30日后批准入会的会员交纳半年会费。
四、会费标准
1.会长:团体会员每年10000元。
2.副会长:团体会员每年8000元,个人会员每年500元。
3.常务理事:团体会员每年6000元,个人会员每年400元。
4.理事:团体会员每年4000元,个人会员每年300元。
5.会员:团体会员每年2000元,个人会员每年100元。
6.社团:团体会员每年500元。
7.非餐饮企业:团体会员每年6000元。
五、会费由协会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,并开具《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六、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的会员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费应按协会的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:
1.会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;
2.会员大会、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;
3.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等以及协会所需办公设备和用品的支出;
4.其他合法支出。
八、会费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;在年检时向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并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。
九、本办法由OB电竞·(中国)官方网站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十、本办法经OB电竞·(中国)官方网站第六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自2015年3月18日起执行。